作者:
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,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      
摘要:
<正>本文主要在探讨辅助参加与法院职权通知之效力。在辅助参加效力部分,台湾地区"民事诉讼法"第63条第1项规定,参加人对于其所辅助之当事人,不得主张本诉讼之裁判不当。但参加人因参加时诉讼之程度或因该当事人之行为,不能用攻击或防御方法,或当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用参加人所不知之攻击或防御方法者,不在此限。本条第1项之规定于台湾"民事诉讼法"2003年2月7日修法时并未修正。辅助参加人参加后之效果为何,于他造当事人与辅助参加人之间可
推荐文章
春秋时期的义观念与义利之辨
道德
义利之辨
大义灭亲
王任之辨治痢疾浅析
王任之
新安医学
痢疾
名医经验
印度石英钟产业与漳州之异同
印度
漳州
石英钟
异同
产业
电子展览会
巴基斯坦
出口基地
海底地形命名背后的权益争端及其法律效力之辨
海底地形命名
标准化
权益争端
法律效力
内容分析
关键词云
关键词热度
相关文献总数  
(/次)
(/年)
文献信息
篇名 辅助参加与法院职权通知之效力——以既判力与参加效之区辨为中心
来源期刊 民事程序法研究 学科 政治法律
关键词 既判力 民事诉讼法 防御方 重大过失 台湾地区 诉讼标的 程序保障 从参加人 正当化 主债务人
年,卷(期) 2015,(2) 所属期刊栏目
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57-162
页数 6页 分类号 D925.1
字数 语种
DOI
五维指标
作者信息
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
1 刘明生 5 0 0.0 0.0
传播情况
(/次)
(/年)
引文网络
引文网络
二级参考文献  (0)
共引文献  (0)
参考文献  (0)
节点文献
引证文献  (0)
同被引文献  (0)
二级引证文献  (0)
2015(0)
  • 参考文献(0)
  • 二级参考文献(0)
  • 引证文献(0)
  • 二级引证文献(0)
研究主题发展历程
节点文献
既判力
民事诉讼法
防御方
重大过失
台湾地区
诉讼标的
程序保障
从参加人
正当化
主债务人
研究起点
研究来源
研究分支
研究去脉
引文网络交叉学科
相关学者/机构
期刊影响力
民事程序法研究
半年刊
32开
2004
chi
出版文献量(篇)
331
总下载数(次)
77219
总被引数(次)
892
论文1v1指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