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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的法律创造、法律解释风格是迥然不同的。在大陆法系国家,法官只是个法律解释者;英美法系国家,法官就是立法者,有时候甚至还需要裁判政治案件。因而,两种法系下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便也不同。所谓"法律人"和"法匠"的区分,不是职业品德的贵贱优劣的问题,而只是因具体语境而要求不同罢了。最重要的是,法律人才要能够承担得起解释规范与输送正义的功能。我国是大陆法系传统国家,应该培养法学工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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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分析
关键词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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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献信息
篇名 法系与法律人才的培养——读张伟仁先生文章有感
来源期刊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学科 政治法律
关键词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法律解释 法律人 法匠
年,卷(期) 2011,(1) 所属期刊栏目
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9-54
页数 6页 分类号 D90
字数 语种
DO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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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信息
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
1 张平 南京大学法学院 11 16 2.0 3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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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主题发展历程
节点文献
大陆法系
英美法系
法律解释
法律人
法匠
研究起点
研究来源
研究分支
研究去脉
引文网络交叉学科
相关学者/机构
期刊影响力
山东大学法律评论
年刊
2003
chi
出版文献量(篇)
2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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